学校公寓楼及各类建筑物的弱电间(以下简称“弱电间”)是校园弱电系统的关键节点。为确保校园网、电话、广播、监控、一卡通等弱电系统的安全运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网络信息处是校园弱电间的主管部门,运维部负责弱电间的日常管理、维护与使用,其它部门(单位)不得挪用、占用。
第二条弱电间钥匙由运维部保管,公寓楼有备用钥匙一把作为应急使用。
第三条弱电间不允许闲杂人员出入,工作人员出入弱电间应注意锁门,钥匙要严格保管,不得转借。
第四条出入弱电间实行登记管理,因工作需要进入弱电间须填写《弱电间施工申请表》。
第五条弱电间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,弱电间温度应控制在28度以下,如达不到温控效果则可安装空调。弱电间内各类线路必须整洁有序,连接交换机网线应编好相对应房间号,以便故障排查。
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巡视弱电间,检查连接线路及硬件运作状态,并记录检查情况。
第七条非运维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擅自对弱电间设备、线路等进行操作。
第八条其它单位(部门)如确有需要在弱电间安装弱电设备,需要向网络信息处提出申请,并征得网络信息处同意后,在工作人员陪同下,安装在指定位置并加以明确标识。
第九条保持弱电间内通道畅通,不得堆放任何杂物。严禁乱拉接电线,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,更改设备供电线路。保持弱电间内卫生,并做好防水,防潮,防鼠等工作。
第十条本办法由网络信息处负责解释。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。
网络信息处
2019年3月4日